anita mui:火鳳凰之舞::phoenix::梅艷芳::largerThanLife

網主是我 唯一是我

是誰是誰在我網頁中徘徊

如當日的畫面輪迴

近來越來越令我很想回來 唯盼她的FAN屎仍在。。。

唔。。唔知道你地地來到呢頁其實係想睇D乜野架呢﹖

每版我都已經寫左個名在最底底。。如果大家有去過“動人的樂章”的話﹐就可能會知我的中名添﹗我個中文名係咩﹖。。。有時D野留番比你地自己去發掘會好玩D既。如果你係唔想知既﹐咁就更加冇需要寫係度啦。唔。。都係寫D係呢個SITE?未出現過的資料罷。

我(從前)並不是阿梅的FAN屎。而家唔知算唔算係。。因我從2003經典錄音中聽到的﹐她的FAN屎真係好瘋狂的迷她的﹗我絕對唔敢話我到那境界。我出世個年﹐就是阿梅得到新秀冠軍那年。其實她很紅很紅的時候﹐我或者都算是幾細個罷﹐都仲未去迷偶像。但她的歌卻又真的陪住我長大。十多歲時﹐移民到了加拿大。這裡有中文電視(中文的娛樂潮流可算是已差不多跟香港同步)﹐但始終比香港冇咁多人﹐所以就算係1:99音樂會、梅艷芳得了癌病、甚至她去世的消息﹐都未必會好似在香港咁轟動。但我仍然記得﹐在2003年尾的一天﹐家姐告訴了我﹐她從電台上聽到梅艷芳病逝的消息時﹐心裡在那刻都不知怎反應好﹐覺得好突然。總覺得她的存在感仍然好重﹐很難想像是真的再見不到她表演了。

第一個感覺是突然。往後的幾個星期﹐或者更長﹐差不多每份中文報章的週刊都有懷念阿梅的特輯。電台電視又會播番她的舊歌。那時的我﹐聽著聽著﹐想不起歌曲的名字(現在有些少改變罷﹐我聽她的歌的次數多到可能連她的歌的歌詞也會背了)。那時想不起歌名也卻懂得歌詞可以跟住唱。跟住唱那刻的感覺很奇怪﹐因為﹐發現原來在不知不覺間﹐她的歌伴了我成長﹐即使我不是她的迷。

睇到報章﹐提及到她所擔承了的事情。又聽爸爸提起原來在六四時﹐她是在眾多藝人中﹐其中一個企在最前線的。其實我對民運的印象很模糊﹐認知也不算太多﹐但總是知道﹐能夠選擇在那時候真真正正的站出來﹐向世界說出自己的信念﹐必須要有十分大的勇氣﹗她很強啊﹗

正如她自己也曾在其中一個電台訪問中說過﹐強﹐並不一定是惡﹐也並不一定是在體力上。她的強﹐是在心裡的。她不只有強的信念去伸張正義﹐她也有強的意志去擺脫以前那一個不快樂的她。

其實在她那些比較近期的電台訪問中﹐你是聽得出她不多不少已脫變了。她比從前釋懷。不再怕寂寞﹐那證明她已成長。堅持抱病開演唱會﹐那見證了從沒有變更的最內心真我。我想﹐可能就是因為那在她心最深處的真﹐使她堅強與熱愛生命﹐讓她最終戰性了自己(對寂寞)的心魔。

她那對生命的熱誠和由心的愛﹐讓她在一生中﹐都不斷地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幫助別人。 原來她從很久以前﹐已經用了自己的名氣﹐盡力給她的徒弟們(新人)有更多的機會。她又利用了自己的知明度﹐在有需要時去為大眾出頭﹐例如籌款之類。

她自己曾說過﹐其實天所賜她的(天才/能力)並不多﹐就只有唱歌。但她也就完完全全地去盡自己所可以做的﹐好好利用了她的才能。哪不就是生命的意義嗎﹖

她曾被問及她自己覺得自己做過的創舉﹐那時她這樣的回答﹕

咁就失敗啦﹗其實我係我由細的夢想入面呢﹐我真係好想做一個女警。(倆大笑)即如果我可以。。點解我鐘意拍戲﹐因為電影入面就可以帶到我去一D我實際上唔可以去得到的景界丫嘛﹗因為拍電影﹐我可以﹐打到好叻。我拿槍可以開得好準﹐AND THEN 可以捉賊﹐可以恢復正義。咁其實呢樣野可以就係﹐在我人生來講呢﹐我就一直都想做的。我一路都想做一個(忍不住笑)維持社會秩序的人來的。即係如果我係超人﹐我就覺得係我的創舉喇﹗(笑)我會捉晒所有壞人﹗<<芳心話(二)>>

 

妳已實實在在的活出了一個創舉。一個生命的創舉。

現在的我希望﹐向妳在各國的歌迷以及所有懷念妳的朋友們宣告你這創舉。

即使你的“身不能留﹐但心能留。”(歌詞改自“感激”)

除了妳在舞台那迷人的魅力和醉人的歌星﹐妳給我們活了一個生命的榜樣。

謝謝妳所帶給了我們的一切﹗



一個會以自己正活著及未來將會活出的生命來作為對你永遠懷念的梅迷。

我諗。我係FAN屎。。

 

你仲想知D咩丫﹖ 。。。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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